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
| 索 引 号 | 757009218/2026-09337 | 发文日期 | 2026-03-17 |
|---|---|---|---|
| 发布机构 | 户外跳蛋-户外跳蛋喷水 | ||
| 分 类 | 其他 | 有 效 性 | 有效 |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经信局:
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选树新兴产业发展示范标杆,引领带动我国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依据工信部印发的《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、《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正文详见工信部网站),启动全省首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及其条件
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(以下简称示范园区)和企业类示范基地(以下简称示范企业)。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,应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,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,在产业集群发展、产业协同创新、产业生态优化、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。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,应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,在产品开发、技术创新、业态创新、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。
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。申报示范园区的,须是列入最新版《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》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(即“园中园”)。以“园中园”申报的,必须明确四至范围,管理机构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。申报示范企业的,应为独立法人,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。
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《工作方案》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。人工智能、软件领域园区不对“智能工厂占比”进行考查。
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、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。
二、创建领域
人工智能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、新型储能制造、清洁低碳氢、生物制造、智能机器人、低空装备、商业航天、安全应急装备、软件。
三、推荐指标
全省拟遴选推荐园区2个、企业20家。各地示范园区推荐名额为:武汉4个以内,襄阳、宜昌2个以内,其他市州不超过1个;各地示范企业推荐名额为:武汉市30个以内,襄阳、宜昌10个以内,其他市州不超过5个。
四、工作要求
请各地经信局在前期预通知提前谋划、对标储备申报对象的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贯,认真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,对照创建条件要求积极申报,按评价要点(见附件4、5),填写创建申请书(见附件2、3)。各地经信局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严格把关,指导申报对象优化完善申报材料,对申报对象优中选优,做精申报。此项创建工作将纳入“十五五”经信领域重要发展成效指标进行通报。
请各地经信局于3月30日前,正式行文将推荐汇总表(见附件1)、创建申请书(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)报我厅规划处。
联系人:规划处 陈 起 87811397
附件:1. 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
2. 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(示范园区)
3. 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(示范企业)
4. 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(示范园区)
5. 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(示范企业)
户外跳蛋-户外跳蛋喷水 办公室
2026年3月17日
附件:
- 1.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.wps
- 2.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(示范园区).docx
- 3.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(示范企业).docx
- 4.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(示范园区).wps
- 5.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(示范企业).wps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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